中共宝山区委政法委员会是区委组织领导全区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区委政法委机关是区委政法委日常办事机构。
主要职能:
1、根据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市委、区委的部署,结合本区实际,研究确定本区的政法工作任务,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,保证中央、市委有关方针、政策和指示在本区得到贯彻落实。
2、了解、掌握全区有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情况,研究和提出意见和建议,督查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工作。
3、了解、掌握、检查本区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、党的方针、政策和上级政法各部门全局性部署的情况,分析本区的社会治安形势提出报告和建议。
4、支持、监督本区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,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,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。督促、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。
5、组织协调、指导和推动本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
6、组织协调、指导和推动本区禁毒工作。
7、组织、推动本区政法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,总结经验,探索政法工作改革。
8、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,研究政法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,指导、督促、检查政法各部门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和廉政建设。
9、承办区委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机关地址:上海市宝山区密山路8号 邮编:2019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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