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宝山区推荐2018—2019年度“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”、
“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”名单的
公 示
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委政法委《关于评选2018-2019年度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》(沪人社资[2019]440号)要求,经宝山区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集体研究,拟推荐5个单位和8名同志分别为2018-2019年度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人。
具体推荐名单如下:
一、先进集体(共5个)
1、大场镇
2、宝山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队
3、宝山区建筑管理所
4、友谊路街道社区平安办
5、区扫黑办
二、先进个人(共8人)
1、盛建新杨行镇党委副书记
2、王海东区委政法委综治室主任
3、周皓区法院刑庭副庭长
4、徐旸彪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
5、顾玉龙吴淞街道社区平安办主任
6、陆建东罗泾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
7、刘晓华庙行镇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主任
8、朱健强区平安志愿者协会理事长
公示时间:2019年12月2日至12月6日。
公示期间,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的,可向区委政法委反映。
联系电话:56603785(传真);
联系地址:樟岭路2号北楼4楼(邮编:201999)。
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政法委员会(盖章)
2019年11月29日 |